您的当前位置:创伤性脑出血 > 脑出血用药 > 广西男子下体大出血,报警谎称被砍,真相竟
广西男子下体大出血,报警谎称被砍,真相竟
听说过女人每个月总有几天“烦恼期”,可你见过男人也“见红”吗?
“警察你们快来,我们网吧这里有人被砍伤了!”10月25日凌晨2时许,柳州市红光警务中队接到谷埠街某网吧网管杨先生报警称,他上厕所时有名男子在卫生间内向他求助,说被人砍了,砍人者已经逃跑。杨先生看该男子浑身是血,受伤颇重,拨打并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网吧时,只见一名皮肤白净,长相俊秀的男子浑身瘫软,面无血色地靠坐在网吧大厅里的椅子上,他的双手、裤子上都是血。民警询问该男子:“你哪里受伤了?被谁砍的?”该男子警觉地四下张望,发现周围许多人围观,支支吾吾不肯说明情况,只是一个劲地说:“有人害我,有人害我。”民警去往卫生间查看,蹲位处也是一片血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民警心下奇怪,该男子身上没有明显伤口,但他身上那么多血又是哪里来的?赶到后,医生为该男子做了检查,发现他的伤口在屁股上。民警严肃地对该男子说:“你要说实话,你的伤到底怎么回事?真是被刀砍的吗?”男子见周围的人少了些,便悄悄对民警说:“医院,医院我再具体和你们说。”
在医院接受完检查后,该男子终于坦白,他并没有被人砍,流这么多血是有“其他原因”。
原来,该男子姓覃,24岁,是一名同性恋。10月23日晚,覃先生与认识了没几天的男网友发生了性关系,加之他又便秘多日,25日凌晨在网吧上厕所时突然肛裂,大量出血,这才出现了他向网管杨先生求助的一幕。但伤在如此难以启齿的位置,覃先生实在不好意思告诉杨先生,只好谎称自己被人砍了,希望杨先生帮他拨打求救。
民警本想对覃先生报假警的行为从重处理,但医生说覃先生的伤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几天。在民警严肃批评教育下,覃先生承认了错误。
“都是菊花惹的祸”↓↓↓
男子寻医被性侵,肛门失守惨被爆菊(图片来源于网络)
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宝圣湖派出所接到孙某报警求助,称其被骗,孙某给民警详细讲诉了被骗经过。现年22岁的孙某一直被鼻炎困扰,每逢季节交替时鼻炎就会发作。为了治鼻炎,孙某经常上网查询治疗方法。
案发前,孙某在网上遇见了一名自称医术高明的“李医生”,并加了“李医生”的QQ。“李医生”声称自己是一名资深中医,可以治疗孙某的鼻炎,双方打了1个小时电话交流病情。孙某告诉民警,“李医生”在网上跟他说孙某患的不是鼻炎,是生育方面的疾病,医院查不出来也无法治疗。孙某称,当时他并不相信“李医生”的话,一直在反驳,但“李医生”跟孙某说再怀疑就不给孙某治疗,孙某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李医生”称可以通过检查手段来确诊,孙某想如果能检查出来到底是什么病也好,就同意继续诊断。孙某和“李医生”约定去宾馆开个房间检查身体。
两人如约在某宾馆见面,见面后“李医生”看起来40多岁,开好房后立即给孙某把脉,说他确实患有生育方面的疾病,但如果要确诊是在哪个阶段,就需要发生关系,看肛门气孔堵塞程度、收缩程度,以便确定病症处于哪个阶段。孙某听后立即拒绝了,“李医生”说不检查就无法给他开药。几经“李医生”游说,两人发生了关系,孙某还给“李医生”支付了元医药费。事后,孙某越想越不对,觉得自己被“李医生”骗了,遂报案。
了解整个事情经过后,民警告知孙某,由于整件事情中,孙某并没有受到暴力性伤害,且我国法律条款强奸罪仅针对男性对女性,而女性对男性或男性对男性身体的侵犯并不构成强奸。
和男工友睡了一晚,小伙觉得”后面”痛了(图片来源于网络)
“现在还觉得恶心。”想起那一晚的“伤害”,站在被告席上贵州小伙熊某还有些耿耿于怀。
1月22日,熊某和康某一起坐车到佛堂找工作,在义南工业区劳务市场碰到了熊某之前的工友小王。
熊某知道小王住在哪,还知道他把钱放哪,就趁上班时间,和康某商量好一起偷小王的钱。
随后,两人来到小王的住处,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元钱还有一个银手镯。
小王下班回家,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报了案。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很快追查到了熊某、康某。10天后,两人抓获归案。
既然是工友,为何要对他下手?熊某气愤地说,是为了报复,因为那一夜小王‘欺负“了他,至今还留有心理阴影……
一次,小王过生日,一伙人去他租房喝酒,熊某也去了。期间,熊某喝多了,就留在小王那里过夜。
可是,第二天醒过来,熊某觉得“菊花”很痛。当时,他也没说什么,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得了痔疮,熊某为此还花了不少药费。熊某说,自己之前没有痔疮,和王某“睡”了一夜,“菊花”就无故痛了,肯定是他欺负了自己,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但是这一说法,小王却不认可,事发已久,也成了难解之谜。
最终,熊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元,康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元。
来源:图文来自柳报传媒·微报、柳州新闻网、同安虾米网、平阳在线,由玉林吃喝玩乐整理
玉林吃喝玩乐·玉林人的生活指南
合作推广手机:
北京中科医院曝光治白癜风兰州哪家医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