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您的当前位置:创伤性脑出血 > 脑出血饮食 > 大爷被狗吓死3人共被判赔55万

大爷被狗吓死3人共被判赔55万



热心人小曾救助了一条60公斤重的白色大狗,并为大狗注射了两针疫苗。救助后,小曾通过互联网为大狗寻找了一名领养人。但是没多久,因为该领养人没时间陪伴大狗,小曾又将大狗领了回来,并送到了小周的工厂之中。小周又委托了老傅,帮忙照顾大狗。1个月后,老傅在牵绳遛狗过程中,刚好遇到了从老年活动室中走出来的陶伯伯。大狗看到陶伯伯突然兴奋起来了,抬起前爪前扑,当场将陶伯伯吓得后退摔倒在地。经送医诊断,陶伯伯被诊断为创伤性脑出血、额骨骨折、创伤性硬膜下出血等。20余天后,陶伯伯不幸去世。事发后,陶伯伯的家人将救助人小曾、管理人小周和实际照顾人老傅,均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承担陶伯伯的死亡赔偿责任。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白色大狗是由小曾救助的,在将大狗寄放在小周工厂之后,小曾在持续帮大狗寻找领养人,小周向曾询问大狗领养一事的进度。可见,大狗并非是由小周收养的,小周只是大狗的管理人,老傅则是受小周委托,照顾大狗的实际饲养者。小曾才是大狗的饲养人。最终,法院判决,饲养人小曾承担50%赔偿责任,管理人小周承担30%赔偿责任,喂养人老傅承担20%赔偿责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陶伯伯是在无证大狗突然站起前扑的情况下,受惊吓倒地,他对自身的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因此三位侵权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需赔偿陶伯伯家属约55万元。本案经二审维持原判。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转载请注明:http://www.sdnzn.com/ncxys/15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