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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同洲电子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表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情势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吴远亮先生、陈友先生、欧阳建国先生因公出差采取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与袁明先生签署的议案》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然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于2013年12月26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然发行股分认购协议》,于2014年8月15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然发行股分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袁明先生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终究肯定的发行总数量的35(含35)。鉴于袁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先生在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申请期间产生了股票减持行动,袁明先生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可能遭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的制约限制。基于前述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非公然发行股票的顺利实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于2015年6月12日向公司发来正式函件通知,袁明先生许诺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2015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袁明先生许诺放弃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与袁明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了《股分认购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最专业容以下:
1、经公司与袁明先生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之前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然发行股分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双方互不就此事追究对方责任。
2、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生效。
袁明先生放弃本次认购,主要遭到相干法律规定及监管政策限制,并已依法与公司签署了《股分认购终止协议》,上述情况是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的发行对象缩减,未致使本次发行方案产生变化。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然发行股票触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表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然发行股票触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然发行股票触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关联股东躲避表决。
议案2、《关于确认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1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9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然发行股票预案及修订稿的相干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不再作为认购对象,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以下: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发行股票的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然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召募资金数额及用处
本次发行召募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辽宁省DVB OTT电视互联业务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4、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8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7.97/股。终究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依照《上市公司非公然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肯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产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剂。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5、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产生派息、治疗白癜风方法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剂。终究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肯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6、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鉴于袁明先生许诺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缩减为不超过9名(含9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7、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干监管机关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分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躲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08、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统筹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投票系统进行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下午3:00至2015年7月1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种别股分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种别股分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具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种别股分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投票系统(p>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分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表露。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
电话:0755—/8957传真: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龚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拜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拜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拜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拜托日期:拜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以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附件2:
回执
截至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依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拜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同洲电子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表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情势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下午四时3十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刘一平先生因公出差拜托王红伟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王红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与袁明先生签署的议案》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然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于2013年12月26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然发行股分认购协议》,于2014年8月15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然发行股分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袁明先生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终究肯定的发行总数量的35(含35)。鉴于袁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先生在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申请期间产生了股票减持行动,袁明先生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可能遭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的制约限制。基于前述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非公然发行股票的顺利实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于2015年6月12日向公司发来正式函件通知,袁明先生许诺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2015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袁明先生许诺放弃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与袁明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了《股分认购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下:
1、经公司与袁明先生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之前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然发行股分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双方互不就此事追究对方责任。
2、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生效。
监事会意见以下:我们对《关于公司与袁明先生签署的议案》所触及关联交易事项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核对并审阅,我们认为该《股分认购终止协议》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实际需要,没有伤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关联股东躲避表决。
议案2、《关于确认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4年1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9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然发行股票预案及修订稿的相干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不再作为认购对象,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以下: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发行股票的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然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召募资金数额及用处
本次发行召募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辽宁省DVB OTT电视互联业务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8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7.97/股。终究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依照《上市公司非公然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肯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产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产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剂。终究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肯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鉴于袁明先生许诺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缩减为不超过9名(含9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7、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干监管机关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分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8、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统筹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同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然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0、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然发行股票决议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关联股东躲避表决。
议案3、《关于公司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站表露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然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关联股东躲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24日